民進黨徵召竹北市長鄭朝方參選新竹縣長後,選戰硝煙漸濃,他近日指稱,「許多竹北建設卡在新竹縣政府冗長的行政流程」,引發關注。對此,新竹縣府回應,所有建設計劃均須依照中央法令程序辦理,絕無刻意延宕,竹北市公所因自身政策改變、多次變更,造成行政程序必須重來,歸咎縣府卡關實在沒有道理。

新竹縣府今天表示,相關建設進度受影響,實際上是竹北市公所多次變更重大規劃設計、調整預算及修改採購方式所致,甚至因政策改變,導致整體行政程序必須重來。
縣府產發處說明,以原名「東區市場」的「竹北水岸市集River Bank 1」為例,自民國108年起,縣府便持續配合公所辦理各項審查。然而推動歷程中,公所不僅多次提出設計變更,工程預算由3.8億元遽增至5.5億元,甚至於112年申請終止契約。直至114年初,竹北市公所改以新名稱重新提案,並以廢止原建照方式辦理都市設計審議,導致原已於109至110年間完成核定的都審及建照程序全部都必須重新審議。
新竹縣府指出,為協助加速推動本案,甚至特別採行市場新建籌設計畫、都市計畫多目標使用計畫、都市設計審議與建造執照「平行審查機制」。只是在後續審查過程中,公所多次發生所提送的報告書與核定內容不符、建照申請面積與防火區劃未符建築技術規則等缺失,甚至出現審查文件繕打錯誤及未檢附相關文件等狀況。
儘管如此,縣府仍積極協助補正,並於都市設計審議完成核准後,迅速於115年6月11日核發建造執照,已經在縣府所能協助的範圍內全力幫忙。至於竹北市公所希望在未取得建照前先行辦理工程招標,縣府考量該案涉及履約風險及損害賠償等法律問題,為保障重大公共工程安全性,仍提醒公所須依合規合法的程序辦理。
針對「泰和里集會所」建照審查被指冗長一事,新竹縣府說明,公所於115年1月14日提出申請時,因內容與原核定多目標不符,縣府主動協助辦理變更設計,並於同年3月19日即迅速核發建照。關於公所提及的「五大管線」審查(包含消防、自來水、電力、電信及排水等),屬各事業單位主管機關權責,並非縣府建管機關審查範圍。該案已於115年6月15日取得各主管機關審查完竣,並於今日(7月6日)開工備查在案。
新竹縣府呼籲,建設推動涉及多項法規與跨機關審查,並非單一機關能隨意決定。市公所決策多變不僅增加公務資源負擔,更嚴重影響整體案件處理效率。期盼外界能基於完整事實與客觀資料看待公共建設歷程,而非將行政程序誤解為「卡關」,縣府將持續在合法合規前提下,全力協助各鄉鎮市加速地方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