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重大宣布!柯文哲7000萬交保+電子腳鐐 提起「再抗告」

分享:
0:00
volume_up

李奕緯╱綜合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柯辦主任李文宗涉京華城案起訴,移審獲交保,台北地院29日更裁再予交保加戴電子腳鐐,北檢再抗告。

柯文哲30日下午二度交保。(圖/中天新聞)

北檢30日下午證實,將依法對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4人交保更裁二度提出抗告。

北院29日裁定指出,柯文哲准予7000萬元保證金(含已提出之保證金3000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並自12月30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及應遵守下列事項:接受本院執行科技設備監控命令書所示之電子腳環科技設備監控;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所必須外,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之行為。柯文哲如未能於12月30日17時前具保,應予羈押。

沈慶京准予1億元保證金(含已提出之保證金4000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並自12月30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及應遵守下列事項:接受本院執行科技設備監控命令書所示之電子腳環科技設備監控;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所必須外,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之行為。沈慶京如未能於12月30日17時前具保,應予羈押。

應曉薇准予3000萬元保證金(含已提出之保證金1500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並自12月30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及應遵守下列事項:接受本院執行科技設備監控命令書所示之電子腳環科技設備監控;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所必須外,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之行為。應曉薇如未能於12月30日17時前具保,應予羈押。

李文宗准予2000萬元保證金(含已提出之保證金1000仟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並自12月30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及應遵守下列事項:接受本院執行科技設備監控命令書所示之電子腳環科技設備監控;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所必須外,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之行為。李文宗如未能於12月30日17時前具保,應予羈押。

留言衝人氣 24則留言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