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發行」未設管理人員、「芭樂家」標示出包!食藥署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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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公布115年度醃漬蔬菜製造業稽查結果,聯合地方衛生局查核47家業者,發現部分業者有衛生管理及產品標示缺失,4家未設衛生管理人員,另有3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71件產品抽驗則全數合格。

食藥署公布115年度醃漬蔬菜製造業稽查結果,聯合地方衛生局查核47家業者,發現部分業者有衛生管理及產品標示缺失。(圖/食藥署)

食藥署今天公布「115年度醃漬蔬菜製造業稽查專案查核結果」,為維護市售醃漬蔬菜產品安全衛生,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47家製造業者進行查核,並優先納入過去曾抽驗不合格及有違規紀錄的業者。

此次查核項目包括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產品責任險、食品添加物使用管理及產品標示等,同時抽驗成品的防腐劑、漂白劑、甜味劑及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

查核發現,部分業者有未辦理食品從業人員體檢、食品未離地放置、製造環境未保持清潔等GHP缺失,經衛生單位要求限期改善後,複查均已合格。另外有4家業者未依規定設置衛生管理人員。

部分業者有衛生管理及產品標示缺失,4家未設衛生管理人員,另有3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圖/食藥署)

產品標示部分,共查核62件產品,其中3件有成分含量未依規定由高至低標示,以及未標示過敏原資訊等缺失;至於產品抽驗結果,71件產品均符合規定。相關違規業者均已由所轄地方衛生主管機關依法裁處。

食藥署表示,4家未依規定設置衛生管理人員的業者,包括新北市旭發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典韓實業有限公司、堡晟興業有限公司,以及台南市協發行國際食品有限公司,均依違反食安法第11條規定,依同法第47條裁處3萬元。

台南市芭樂家泡菜館查獲「黄金泡菜」、「韓式泡菜」、「黃金海帶絲」成分含量未由高至低標示,並有未標示過敏原資訊等缺失。(圖/食藥署

另外,台南市芭樂家泡菜館查獲「黄金泡菜」、「韓式泡菜」、「黃金海帶絲」成分含量未由高至低標示,並有未標示過敏原資訊等缺失,依違反食安法第22條規定,依同法第47條裁處5萬元。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落實食品製造及產品標示的自主管理。若查獲GHP不符規定且複查仍不合格,或未依規定設置衛生管理人員、產品外包裝標示不符規定,將依法處罰,以維護食品安全及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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