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3萬買假學歷!屏東男持偽造證件任教5年 法院判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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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1名姜姓男子花錢買假學碩士證書,並自行偽造教師證與心理師證,靠假資歷在屏高南任教5年甚至考上正式教師,經教育部核對告發,屏東地院依7次行使偽造文書罪判刑2年。

屏東姜姓男子花錢買假學碩士證書,並自行偽造教師證與心理師證,竟靠假資歷在屏高南任教5年甚至考上正式教師。(示意圖/AI生成)
屏東姜姓男子花錢買假學碩士證書,並自行偽造教師證與心理師證,竟靠假資歷在屏高南任教5年甚至考上正式教師。(示意圖/AI生成)

姜姓男子為取得教職,透過網路以3萬元購買偽造的輔仁大學臨床心理學系學士及碩士畢業證書,並憑此進入屏東縣某國小擔任代理輔導教師,次年續聘時仍使用該批假證件。

姜男隨後轉職他校,因無教師證,自行上網查找範本製作國小及中等學校教師證;遇需專業資格之職缺,再偽造臨床心理師證,並陸續補齊師資職前教育證書、教學演示與實習證明、輔導專長課程認定及教師資格考試成績通知單。

姜男藉持續擴增的假資歷與證照,轉任台南市某私立高職輔導科專任教師。民國114年,其再持上述偽造文件報名屏東縣國小暨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通過後分發至某國小擔任專任輔導教師。

屏東地方法院審理期間,姜男坦承全部犯行,最終將7次犯行分論併罰,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如易科罰金以每日1000元折算,扣案之筆電及假證照等全數沒收。(圖/翻攝Google Maps)

事後校方為辦理敘薪作業要求姜男補件,教育部核對資料時由專員發現異常,姜男隨即於114年10月自請離職。然而姜男離職後並未罷手,115年再度偽造「修畢次專長合格教師證明書」,轉往高雄市某私立高職應徵代理教師並實際任教。

直到教育部與屏東縣政府察覺異狀並向檢警告發,檢警持搜索票前往姜男住處搜索,當場查扣筆電、手機、平板及大批偽造學位證書、教師證、臨床心理師證與各式資格證明,揭發其長達5年的造假過程。

屏東地方法院審理期間,姜男坦承全部犯行。法院認為其偽造並行使多項學歷及專業證明,破壞學位與教師資格管理制度,影響社會對專業認證的信賴;審酌其詐欺、侵占及竊盜等前科後,將7次犯行分論併罰,判處有期徒刑2年,得易科罰金每日1000元,扣案之筆電及假證照等物均予沒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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