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疑被不正當取供?他爆料遭廉政官喝斥還拍桌、摔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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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保宏/綜合報導

宜蘭縣長林姿妙日前遭檢方以貪汙案起訴,宜蘭地院今(13)日開第2次準備程序庭,林姿妙上午現身出庭,「強調自己無所畏懼、坦蕩蕩,但為何要這樣汙衊我?其目的就是影響選舉,讓我不當選」。此案包括林姿妙在內,一共有13名被告,有多名被告質疑,廉政官摔卷和拍桌,遭到不正當訊問,廉政署也回應了。

宜蘭縣長林姿妙。(資料照/截自林姿妙臉書)

林姿妙今日線上宜蘭地院時,面對媒體詢問,她強調在整起過程中,遭到不當訊問和取供,形同是編故事。這起事件是從去年1月調查,起因於宜蘭縣商業會理事長陳正勳,為了尋求1558地號免徵上百萬元土地增值稅,因而向林姿妙求助。檢廉調查之後,一共依貪汙治罪條例的收受不正利益罪、財產來源不明罪,以及特殊洗錢、偽造文書等4罪起訴。

林姿妙在去年1126九合一大選時順利連任,今日是她連任後首次出庭。案發時任農業處農務科長、現調縣府祕書的吳東原,其辯護律師表示,吳東原當時因接種疫苗,加上接近30小時的現場現勘、訊問,整個人陷入極度疲勞的狀態,以至於偵訊時不時打呵欠和揉眼睛,甚至廉訊時還被廉政官拍桌、摔卷宗、大聲喝斥,導致當事人無法依自由意志表達;吳東原遭羈押2個月後,還因此去看診,醫師診斷出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對於吳東原等被告律師指控,廉政署強調訊問過程中,都有告知當事人保持緘默的權利,並且會予以適當休息,確認當事人身體狀況可以接受詢問的狀態下進行,過程也都有錄音和錄影。而且當事人被詢問過程中,都會委任律師陪同,也都會經過當事人與辯護人審視筆錄真實無誤後,始「簽名捺印」在案,全程恪遵正當法律程序。

最後廉政署呼籲,目前本案進入審判階段,基於尊重司法原則,籲請訴訟當事人和外界勿作無謂之揣測或於訴訟外影響輿論,影響公平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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