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記者陳婕昕/綜合報導
台灣交通長年問題不斷,經國道公路警察局統計,光是113年1、2月因飲食、拿物品、用手機等分心駕駛行為就發生了6件,占了整體死亡車禍比例4成。
國道公路警察局指出,113年1、2月分心駕駛共6件、占了死亡車禍比例4成。(圖/國道公路警察局提供)
國道公路警察局指出,113年1、2月分心駕駛共6件、占了死亡車禍比例4成;112年則共19件,死亡車禍,占整體死亡車禍高達32.2%。
駕駛兩手各握一支手機,採證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1條舉發並處罰3000元罰鍰。(圖/國道公路警察局提供)
國道公路警察局近日公布違規照片,其中一張放大截圖後發現竟然兩手各握一支手機,採證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1條舉發並處罰3000元罰鍰。
駕駛人疑似開啟輔助駕駛系統時,拿著書放在方向盤上閱讀,未注意車前動態。(圖/國道公路警察局提供)
過去也曾公布類似案例,駕駛人疑似開啟輔助駕駛系統時,拿著書放在方向盤上閱讀,未注意車前動態。如果道路前方有狀況發生,常來不及反應造成追撞車禍,若再加上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或車速過快,很容易釀成嚴重事故導致死傷。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1條規定「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三千元罰鍰。」另依據同條例第7-1條,民眾如果有錄影採證駕駛人違規使用手機,可以提供相關影像至國道公路警察局網站上傳檢舉交通違規。
國道公路警察局呼籲用路人,上車均應繫妥安全帶,開車務必保持良好精神,並隨時注意前方路況,勿分心、疲勞駕駛或超速、也勿依賴輔助駕駛系統,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