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近日宣判一起公職人員嚴重貪污案件,一名女出納在6年間通過349筆轉帳,累計侵吞、挪用公款高達4289萬人民幣(約1.9億台幣),用於個人揮霍消費包括整形美容、購置豪車及房產,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

《央視》報導,這名覃姓女出納利用職務便利,長期將公款轉入個人及關聯帳戶,用於非公務支出。報導指出,侵吞款項後她用數百萬元全身整形,「刻意營造成功人士形象」,並購置9輛豪車及多處房產、商鋪,大肆揮霍。
法院判決書指出,不僅如此,覃女為「消災祈福」,還向「大師」奉獻達700萬人民幣(約3151萬台幣),此外,她還以「投資分紅」為名,擅自將數十萬元人民幣(約百萬台幣)公款轉予他人,用以維繫「人脈」。
報導引述覃女坦言,「在攝影器材的花費也蠻大的,我們家爸爸也喜歡玩那種電子產品,就是大家一起。買這種電子產品消費也蠻大的」,「貪慾膨脹了以後,導致自己就沒有辦法停下來。」
報導痛斥,覃女的行為已構成貪污罪,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從嚴懲處,「以貪污公款堆砌的虛假形象,終究無法支撐真實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