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央社
台中市食安處針對市場攤販、超市、農產行等販售場所啟動「醃漬蔬菜稽查專案」,查核24家業者,抽驗40件醃漬蔬菜產品,6件不合格下架,依法裁處新台幣3萬元。
台中市食藥處稽查(圖/台中市食藥處)
醃漬蔬菜是以蔬菜為主原料,利用鹽、糖或合法的食品添加物醃漬貯存,經直接發酵、加工、熟成,延長保存期限、增加風味,作為料理或佐菜食用。台中市食安處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日前稽查24家業者,抽驗40件醃漬蔬菜,其中6件不合格。
食安處表示,此次專案擇定24家未曾抽驗或曾有抽驗不合格的醃漬蔬菜販售業者稽查,查核項目包括,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標示查核及保存來源文件及食品業者登錄等;另也抽驗業者販售的醃漬蔬菜產品共40件,檢驗防腐劑及漂白劑,查獲有6件不合格,要求立即下架。
食安處說明,其中5件經追查產品來源為外縣市業者,已移所轄縣市衛生局各裁罰3萬元;另1件脆筍干為霧峰區業者生產,已依違反食安法處3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