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國勇說,為避免員警實施酒測時感染新冠肺炎,暫停全國性酒測。面對每年數百起酒駕死傷的悲劇,徐大律師若真心認為為了防疫,可暫時不取締酒駕,那麼身為治安大家長的他,要不要順便宣布全國暫時不抓壞人,通緝犯也暫緩查緝?恰如其分的政治正確是聰明,過了頭就是愚蠢。徐律師最好收回命令,否則就是矯枉過正,不懂何謂兩害相權取其輕。
今天,環保運動出身的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在立院質詢徐國勇時表示,有員警實施酒測時,因為民眾吹氣都會噴到手,讓員警很害怕,警政署是否有相關因應。結果,徐國勇卻回稱,全國性酒測會暫時取消。
民眾當然可以理解,第一線員警在面對來自四面八方、背景不明的酒駕受測民眾時,會有感染病毒的疑慮。
只是,今天內政部要保護員警健康,無論是配發員警充足口罩、宣導值勤期間經常性使用酒精消毒,甚或額外增配手套,都可以是方法之一。結果徐國勇卻是一不做、二不休,乾脆取消酒測。按照這種詭異邏輯,未來員警面對槍擊要犯時,是否可以說因為擔心受傷,所以取消攻堅?
更甚者,光以去年來說,全台有近200人因酒駕造成死傷,這代表無論政府再怎麼宣導、嚴辦,終究難以遏止這類行為發生,如果現在連酒測都不做了,結果會如何?
問題是,今天內政部卻在「取消酒測有助防疫」的思維下暫停酒測,先不談酒駕現象是否將順勢飆升,酒駕行為對老百姓生命財產造成的危害性,難道會亞於新冠肺炎?這種違背「兩害相權取其輕」的作法,能達到多少防疫效果誰都不曉得,但若因此導致更多酒駕死傷者,那麼,做出錯誤決策的內政部長能負責嗎?
或許,以徐國勇的律師性格來說,他可拿出101種理由來捍衛這項決策。但請問,若禁止全國性酒測真有其必要性,中央不得不做;那麼,又何以開放地方政府自主決定是否實施酒測?難不成地方警局實施的酒測,就沒有感染風險?徐大律師的兩套標準,是不是自相矛盾了?
不可諱言,在萬事莫如防疫急的節骨眼上,只要喊出為了防疫,許多不合理的政策很容易都能被合理化,甚至還能因此贏得掌聲。只是,要以提高老百姓遭酒駕者傷害的風險,換取一個不曉得成效為何的防疫政策,這種沽名釣譽的事,實在有違為政者該有的良心之嫌。
中時 朱真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