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於國防醫學院擔任勤務隊食勤兵的彭姓男子,於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間,訛詐軍中同袍蘇姓男子,騙走蘇男與蘇男姊姊共172萬4千9百元;另兩名吳姓、蕭姓同袍則各遭騙走5千元。新竹地院審後依詐欺取財罪判彭男5月徒刑,易科罰金15萬元。
據《聯合報》報導,25歲的彭姓男子於擔任食勤兵勤務時,向吳、蕭、蘇3人誆稱認識職棒簽賭集團,並因集團與職棒教練合作打假球,只要下注投資必能獲利,3人信以為真,各拿出5千元交給彭男。
彭男詐騙得手後,又以修車費用、黑道大哥跑路費、母親生病醫藥費、買槍枝防彈衣向砂石場老大討回款項等理由,騙蘇男匯款27次、共計46萬6千9百元,後因蘇男存款用盡,彭竟轉向蘇男家人詐騙,更要求蘇男配合。
彭男於2016年2月起1人分飾5角,冒稱是蘇男的軍中學弟「陳x豪」,並創造「陳x豪母親」等人,以line等通訊軟體聯繫蘇男姐姐,誆稱蘇男積欠債務,而蘇男更配合彭男拿出本票作假,讓姐姐深信不疑,進而匯款42次、共計125萬8千元。
彭男得手後食髓知味,將魔爪伸到蘇男父親身上,除向蘇父佯稱是蘇男好友外,更多次前往蘇父位於南投的住所,出示蘇男簽的3張本票,要求蘇父代償債務。後因蘇男告知父親,蘇父才免於受騙,而蘇女亦因警覺有異,質問弟弟後驚覺上當,才報警處理。
新竹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彭男犯下4起詐欺取財罪、一起詐欺取財未遂罪,依詐欺取財罪判有期徒刑5月,易科罰金15萬。至於蘇男誆騙自己姊姊的部分屬於親屬間詐欺,為告訴乃論罪,因蘇女未對蘇男起訴,判由檢方另行簽結。
中時電子報 柯毓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