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不得你》遭查水表 徐巧芯列4疑點轟:部長、署長都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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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針對反毒宣導影片《油不得你》遭警方關切一案進行專案報告。藍委徐巧芯會後列出4項疑點痛批,整場會議官員對關鍵問題一問三不知,警方在缺乏明確罪名與被害人的情況下貿然出手,形同製造寒蟬效應,打壓言論自由。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資料照/中天新聞)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資料照/中天新聞)

由「萊爾校長」團隊成員韋淳祐製作的《油不得你》,日前因疑似合成總統賴清德聲音而遭警方派員登門關切並要求下架,引發「國家機器查水表」疑慮。徐巧芯在臉書發文指出,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的專案報告未能解答核心問題,內政部長劉世芳與警政署長張榮興都表示不知情,最後僅以「刑事局主動偵辦」帶過。

徐巧芯提出4點質疑,首先,「部長、署長都不知道,到底是誰下令?」究竟是哪位主管決定派員上門?警方依據什麼情資、哪一條法律,又經過哪一層核准?她指出,若由刑事局自行決定,代表警政體系的指揮、監督及程序控管出了問題;若背後另有指示,應公開交代下令者,不能事情鬧大後才推卸責任。

徐巧芯提出第二項疑點,「先問要不要下架,再回頭找罪名,不是查水表是什麼?」警方上門時說不清楚涉及哪一條法律,爭議爆發後,內政部才搬出偽造文書、妨害名譽及《個資法》,形同「先射箭、再畫靶」。她強調,誹謗罪是告訴乃論,必須有具體被害人提出告訴。然而,案件中究竟誰是被害人?誰的名譽受到實際侵害?造成了什麼具體傷害?這些問題都未獲回答。

她進一步質問,如果被害人是賴清德總統,他提告了嗎?沒有被害人出面、沒有告訴、也說不出具體損害,警方憑什麼主動找到人民家裡,再事後拿誹謗當作調查理由?沒有明確犯罪嫌疑,沒有清楚法律依據,甚至連被害人是誰、傷害在哪裡都說不明白,警察卻先上門詢問影片要不要下架。

內政部長劉世芳。(資料照/中天新聞)
內政部長劉世芳。(資料照/中天新聞)

關於第三項疑點,徐巧芯表示,「AI不能拿來犯罪,也不能被政府拿來打壓言論」。司法院在民國112年討論《刑法》第315條之一及第315條之二修正草案時已明確指出,時事諷刺、模仿與評論原則上都屬於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AI當然不能用來詐欺、冒用身分或製作造假猥褻影像,但時事諷刺、戲仿及政治評論同樣受言論自由保障。

徐巧芯強調,《油不得你》談的是致癌油品、政府處置與食品安全,本質上就是食安科普與政治諷刺。民進黨不能為了政治攻防,故意把「利用AI犯罪」與「使用AI評論時事」混為一談,否則打擊深偽是假,打擊異議才是真。

徐巧芯提到第4點,「連沈伯洋都認為沒有偽造文書問題,青鳥還不下車嗎?」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沈伯洋,都認為沒有偽造文書問題,卻有人比檢察官更急著定罪,只因被諷刺的人是賴清德。她表示,當警方找不到犯罪事實,卻能迅速對批評執政者的人出手,這就不是在偵辦犯罪,而是在用國家機器製造寒蟬效應。

「萊爾校長」製作人、國民黨新媒體部前主任韋淳祐。(資料照/中天新聞)
「萊爾校長」製作人、國民黨新媒體部前主任韋淳祐。(資料照/中天新聞)

徐巧芯質疑,整起事件到現在,部長不知道、署長不知情,警方甚至說不清楚究竟違反哪一條法律,卻可以先派人登門、先問影片願不願意下架,再回頭拼湊偵辦理由。連最基本的構成要件都答不出來,警方憑什麼直接找上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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