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高雄有位人夫日前帶兒子去看分居中的妻子,先上樓的孩子卻看到妻子跟一名男子半裸抱著睡,妻子還辯稱說是自己的「弟弟」,但人夫在房裡還搜到沾有精液的衛生紙團。
高雄一位人夫帶兒子去看分居的妻子,孩子卻看到媽媽跟一個陌生男人半裸抱著。(圖/示意圖,AI生成)
據判決書資料,整起事件發生在2021年2月15日,當天人夫阿貓(化名)騎車帶兒子去看分居中的妻子阿美(化名),抵達妻子租屋處後,兒子迫不及待地先跑上去,但卻看到媽媽跟一個陌生男子半裸在床上抱著。
阿美當下相當驚慌,馬上把兒子推出房門外,此時阿貓上樓不明所以,一度乖乖帶著兒子離開,但途中兒子把稍早看到媽媽在家裡發生的狀況又跟阿貓說,阿貓氣得折返,此時阿美正巧跟那位陌生男子下樓要離開,阿美當下還硬凹對方是自己的「弟弟」,來找她是要幫忙修平板電腦。
接著阿美「為表清白」,也讓阿貓進屋查看,但沒想到「百密一疏」,房間裡並沒有平板電腦,阿貓還在房內的垃圾桶裡,找到一團沾有精液的衛生紙團,事跡敗露的阿美傻眼連忙要將之搶回,夫妻當場大打出手,全案鬧上法院。
阿貓出庭時怒指阿美從2020年7月就直接離家,從此分居,現在又發生這種事,他認為自己的配偶權被侵犯,要提告索賠50萬元精神慰撫金,阿美對指控內容全盤否認,反控丈夫灌輸兒子關於她的負面形象,「是要離間我們的母子關係,讓兒子杜撰荒唐而誇張的事實」。
高雄地院。(圖/Google map)
但童言無忌,法官審理時綜合兒子在《個資法》、離婚等訴訟中的證詞都一致,內容都是「我在2樓看到媽媽下半身沒穿,跟一個全身脫光的男人抱在一起,那個男人看到我,還急忙拉棉被遮住自己的身體,媽媽還把我推出門,說自己要工作,要我先回家,之後爸爸跟媽媽就吵架」。
法官認為:「依社會一般通念,已婚之人與異性朋友間衣衫不整在床上摟抱,難認係出於一般友情而為之,足認被告與她口中所稱的「弟弟」之間,有超越一般友誼之關係」、「被告曾出庭表示與兒子的關係不是很好,因為原告很少讓他們聯絡,也不太能跟他講話,但兒子還是會想來找她玩,如果可以的話,想要多見見兒子」、「可見母子倆的感情雖因聚少離多而不如以往,但至少在事發當天,兒子仍主動要求去找媽媽玩,且被告亦有高度意願與兒子保持聯繫,故兒子應不至於有虛構事實、誣陷之動機」
最後阿美的辯詞不被法官採信,判她得賠12萬元給阿貓,全案雖還可再上訴,但阿貓跟阿美的婚姻看來是回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