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民眾在用完抽取式衛生紙後,習慣將外層塑膠包裝直接當成一般垃圾處理。然而,台中市環保局與「回收大百科」網站均指出,這類包裝多由PP塑膠膜製成,由於材質單純、處理成本相對較低,回收後重複利用的機率極高,屬於回收價值優良的資源。

判斷手邊塑膠袋能否回收有三大標準,台中市環保局強調應以「單一材質、乾淨、透光」為原則。只要包裝內部無殘留物且無髒污,民眾可將塑膠袋鋪平後打結收集成袋,再交付清潔隊或民間回收機構。針對網友在社群平台詢問衛生紙袋是否可回收,環保局明確回應,只要確認非複合材質,即可與一般塑膠袋裝在一起處理。
並非所有包裝都能進入回收體系,環保局特別說明,若屬於內層含有紙、鋁箔、PLA或多種塑膠夾層的「複合材質」密封袋,或者是髒污無法清潔乾淨的塑膠袋,皆屬不可回收。這類物品只能視為一般垃圾,透過焚化爐轉化為能源發電。
台中市環保局提醒,落實垃圾分類是市民義務,若分類不確實,根據《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執法單位可處以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落實這類PP塑膠膜的回收,不僅能替環境減負,也能避免因小失大而負擔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