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新冠疫情責任戰!武漢告密蘇里州誹謗「求償1.75兆」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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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湖北省武漢市中級法院已開庭審理武漢市政府、中國科學院及武漢病毒研究所起訴美國密蘇里州及該州三任總檢察長的侵害名譽權案,中方索償3564億元人民幣(約1.75兆元新台幣),相當於美方此前索賠金額的約兩倍,被視為圍繞新冠疫情責任的「對等反制」。

中國科學院及武漢病毒研究所。(資料照/美聯社)
中國科學院及武漢病毒研究所。(資料照/美聯社)

中方索償逾500億美元 要求公開道歉

據此前報道,案件源於密蘇里州2020年就疫情向中方索賠,美國法院於2025年3月在中方缺席下判令賠償約240億美元。中方原告隨後於2025年5月提起反訴,被告包括密蘇里州及前總檢察長施密特(Eric Schmitt)、貝利(Andrew Bailey),以及現任總檢察長哈納威(Catherine Hanaway)。

原告指控被告在美國「策劃、推動並實施惡意濫訴」,捏造及散布不實信息,發布污名化及歧視性言論,嚴重損害原告聲譽,要求停止侵害、公開道歉及賠償損失。

美國密蘇里州2020年就疫情向中方索賠。(資料照/路透社)
美國密蘇里州2020年就疫情向中方索賠。(資料照/路透社)

法律人士:武漢中院有管轄權 可缺席審理

對於訴訟效力,微信公眾號「法度Law」引述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趙琮分析,此案屬名譽侵權糾紛,侵權結果發生地在大陸,武漢中院依法取得管轄權。

法院已依《民事訴訟法》及《海牙送達公約》向境外被告送達文書,完成送達後,即使被告拒不到庭,法院仍可缺席審理及判決。

判決在美難執行 在華具宣示效力

趙琮同時指出,此類名譽權判決的訴求,包括停止侵害、道歉及賠償,大概率在美國得不到承認和執行,但在大陸境內判決本身具有「法律宣示效力」。

另有分析認為,密蘇里州此前曾表示考慮沒收大陸在該州資產(如4.4萬英畝農田),中方此次反訴既是法律行動,也是政治表態。案件目前仍在審理中。(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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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授權轉載自《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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