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歐怜伶/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19歲呂姓女子,因不敢讓家人知道自己懷孕,冒險於家中生產。由於胎兒生出便沒有生命跡象,女子阿嬤聯合女子父親將嬰屍拋至前鎮河。警方判定呂姓父親和阿嬤依照遺體屍體罪起訴,女子不起訴。

由於呂姓女子交往2年男友犯詐欺罪入獄,她不敢和家人坦承自己於去年懷孕,也並未至醫院就醫。女子於去年12月獨自在自家浴室生產,不料嬰兒生出時卻無心跳,當下便驚慌向阿嬤求救。看見浴室血跡斑斑、馬桶內載浮載沉的嬰兒屍體的家人紛紛嚇壞,阿嬤見嬰兒沒有生命跡象,便叫女子父親將屍體處理掉。呂姓父親將屍體和磚頭塞進袋子,載至前鎮河丟棄。
因為女子失血過多被家人送往醫院,檢警才問出女子自行生產並擅自拋屍,三人都坦承犯罪。由於檢警判定嬰兒生下便無生命跡象,所以三人不構成遺棄致死罪。針對拋屍的呂姓父親和教唆兒子棄屍的阿嬤則依遺體屍體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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