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大利富商與女兒再難團聚(圖/中天新聞)
李奕緯/台北報導
詹姓前空姐與義大利藍姓富商2014年未婚生女,原定共同行使親權,但兩人感情破裂,展開爭女大戰,台北地院法官裁定女兒親權歸藍男,暫時處分也裁准藍男可帶女兒回義大利,但詹女以女兒寫給總統蔡英文親筆信訴諸媒體,憲法法庭介入,將藍男可帶女兒回義大利的裁定發回更裁,藍男今年3月特地從義大利前來台灣帶女兒,卻只能傷心返國,淚灑機場控訴:「台灣的司法已經讓我無法信任!」最高法院18日再裁定,台北地院裁定藍男可帶女兒回義大利的暫時處分應廢棄,發回北院更為裁定。
台北地院2019年10月裁定指出,藍男2017年帶女兒到義大利,詹女2019年再帶女兒返台,都是構成《海牙公約》的「國際誘綁子女」事件,而詹女透過謊稱護照遺失申請補發帶女兒回台,手段達成不法移置子女目的,行為比藍男更為嚴重,依《海牙公約》的返回慣居地原則,裁定詹女應將女童交付藍男帶回義大利同住,女童則可每半年來台與詹女居住2個星期。詹女對此提起抗告,台北地院2021年10月駁回,詹女提起再抗告,最高法院也駁回,但憲法法庭發回更裁。
最高法院今(18)日更裁認定,全案纏訟多年,程序監理人不建議女童頻繁轉換居住地,台北地院的裁定未審酌女童已習慣台灣生活,若強制再移居義大利可能造成心理、生活衝擊,且程序監理人及義大利兒童神經精神病學醫生訪視報告指出,女童極易受主要照顧者影響,陷入兩難忠誠困境,應由程序監理人作為溝通橋樑,排除不當干擾後,漸次引導發現女童真實意願,台北地院遽行裁定有違法,因此裁定台北地院裁定應廢棄,發回台北地院更為裁定。
藍男今年3月在桃園機場離境時向現場媒體落淚表示:「我沒想過我贏了官司,終於可以把小孩帶回去,竟然大法官還可以有這樣子一個裁定,我覺得這很不公平,大法官只聽詹女一邊的,沒有聽我們這一邊,這種事情在國外不可能發生。」
藍男哽咽說:「我已經3年沒有跟我女兒接觸,星期一去強制執行,也只有10分鐘的時間跟我女兒接觸…我不敢相信我沒辦法把女兒接回去,我沒辦法去了解…我非常失望…如果台灣的法律真的沒辦法保護我,保護我女兒的權利,我要考慮清楚後續要怎麼進行。」
藍男並向媒體發公開信強調:「台灣的司法已經讓我無法信任,或許我再也無法參與她的成長,錯的是我們,孩子是無辜的,往後請妳善待她。」藍男最後向女兒喊話:「希望妳長大以後不要埋怨爸爸,如果妳長大後哪天看到這封信,需要一個靠山,爸爸永遠都在這裡,爸爸愛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