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嘆大S猝逝!律師曝「遺產、兒女」恐落汪小菲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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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S(本名徐熙媛)驚爆春節在日本因流感併發肺炎離世,對此,律師呂秋遠在臉書上直言,有些法律問題得處理,「而且不容易解決,也就是未成年子女的親權。」如果前夫汪小菲想把兩個未成年子女帶走,在法律上是可以的。

大S不幸猝逝,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可能歸前夫汪小菲。(圖/資料照片)

呂秋遠表示台灣民法規定,離婚後即便原本約定由一方行使監護權,如果行使的一方過世,孩子的監護權就會移轉到生存那一方。以大S的情況來說就是如此,她過世以後,兩個孩子的監護權就依法會到汪小菲這裡,且就算寫遺囑也沒用,因為民法規定就是如此,只有後死的父或母,才能寫遺囑指定監護人。

他強調如果汪小菲想把兩個未成年子女帶走,在法律上是可以的,「即便大S已經再婚,因為具俊曄沒有收養這兩個孩子,法律上只是姻親關係,未來的親權還是由汪小菲行使。」

而就遺產分配來說,目前雖說是由配偶具俊曄、兩名未成年子女共同繼承各三分之一,但汪小菲如是兩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來的遺產分配恐也會有很多爭議。

大S和汪小菲育有一對兒女。(圖/翻攝自張蘭微博)

畢竟汪小菲可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義,取得對方的遺產,「在過去的經驗裡,生父是好人,就會把財產信託,等孩子成年後使用。生父如果有非分之想,未來就會有大小不一的訴訟在後面。」如果汪小菲想把孩子帶走,未來大S的家人,還是可以想辦法在法院裡以「變動最小原則」與「未成年子女意願」的方式,聲請改訂監護權,由家人來擔任監護人。但除非汪小菲願意妥協,否則這個訴訟相當不容易。遺產部分,也只能希望汪小菲願意信託,但無論如何,都有很多的變數。

最後,呂秋遠指出很多離婚後的爸媽都問過類似的問題,但除非立法院願意修法,否則這部分的規定就是如此。 未來到了法院,也只能以改訂親權的方式,由家人努力爭取孩子留在身邊了。

另外,據律師田欣永表示,依照台灣法律,汪小菲有照顧能力和意願的話,小孩監護必定是歸屬爸爸,如果大S有遺囑信託,那麼遺產會先進入信託狀態,由受託人依照契約執行,不會立刻由法定代理人管理(例如爸爸),如果沒有遺囑,那麼兩個孩子和具俊曄都是繼承人各1/3,而汪小菲是孩子的法定代理人,所以也會是實質控制遺產的人,未來即使打官司,大S家人機會也非常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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