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黃姓清潔隊員因將回收車上僅值32元的舊電鍋轉送拾荒阿嬤,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判3月徒刑、緩刑2年並褫奪公權1年。判決曝光後引發民眾強烈不滿,百萬網紅Cheap痛批司法僵化,直言「竊國者侯,送鍋者囚」。

事件源自黃員見舊電鍋尚可使用,出於惜物與同情心轉贈拾荒阿嬤。遭提醒不妥後,他不好意思收回,便自費買新電鍋補給阿嬤,並主動向廉政單位自首。沒想到這一連串善意行為,最終卻換來貪污罪名與前科,引發民眾強烈不滿。
網紅Cheap在臉書怒批,此案凸顯檢察官缺乏價值判斷,只會像「法律機器人」般機械辦案。他指出,動輒上百萬的貪瀆案、詐領巨額助理費的案件,不乏獲得緩刑甚至全身而退的例子,基層清潔員卻因一個 32 元的舊電鍋被扣上貪污重罪,顯得極不比例。他嘲諷:「好像今天放過清潔員,明天大家就會開始偷電鍋送窮人。」
Cheap也表示「AI 都比檢察官聰明」。他詢問了AI,AI的回答是雖然形式上符合貪污罪構成要件,但依比例原則與公益衡量,本案「沒有實質社會危害」,較適合行政處分而非刑事起訴。他諷刺「連AI都知道該不起訴,檢察官卻不知道。」
他進一步質疑司法尺度不一:「貪污五百萬退回去的照樣在外跑,助理費詐領幾千萬的拿緩刑;結果給阿嬤一個三十幾塊的電鍋反而被重罪起訴。」並暗酸某些動用公務車辦私事的高官,「不知道油錢和司機鐘點費有沒有超過 32 元」。
大量網友也留言痛批,表示「本來就不符合貪污要件也不符合比例原則,更沒有情、理、法。」、「檢察官起訴這種案件真的是缺德」、「台灣司法沒有最好笑,只有更好笑」。也有人諷刺應比照此案查辦濫用公務車與其他特權行為。
不過,也有法界人士出面緩頰。「黑心律師」楊律師表示,檢察官即使內心很想放過他,但仍被迫要起訴,也導致法官很想判無罪,但仍被迫要判有罪,所以最後勉強做出「有罪,但不用坐牢」的折衷判決。所以大家不要罵檢察官和法官了。
最高檢察署先前其實已有發函各地檢,提醒對小額貪污犯罪可作不起訴處分,或建請法官判免刑,本案曝光後,也讓社會再度檢視貪污法是否與時代脫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