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CTWANT
台中某電信櫃台人員在民眾到店諮詢電信費用方案時,向其解釋該方案5G高速網路在流量用盡之後會降為4G,怎料對方竟因此心生不滿出言辱罵該櫃台人員,罵人的莊姓男子被告上法院,最後台中地院依公然侮辱罪,判處他罰款9000元,得易科服勞務9天,該案仍可上訴。
台中1名男子辱罵櫃台人員判罰9000元。(示意圖/取自Pixabay)
2022年7月間,台中市1男子前往電信行諮詢電信方案,他詢問櫃檯人員為何他門號遭降速,櫃台人員向其解釋道若方案中5G高速網路流量用完,就會自動降速為4G吃到飽,莊男聞言突然情緒激動,大罵櫃台人員「你去給別人幹」,櫃台人員不甘受辱決定報警處理。
事後莊男雖認罪,但兩人對於調解金額無法達成共識,因此只能對簿公堂。
台中地方法院認為,莊男不以理性方式解決問題、以汙辱性言詞辱罵櫃台人員的行為,已經損害到櫃檯人員的人格及社會地位。法官審理後,莊男因違反公然汙辱罪,被判處9000元罰金,得易服勞務,新台幣1千元折算1天,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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