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幣案,因不斷有偵查內容被特定媒體獨家報導,因而主動分案偵查,並在今天(16日)上午傳喚三立新聞記者馬郁雯到案說明後發布新聞稿,指北檢絕無洩密情事。對此,資深媒體人黃光芹質疑「所以,馬記者200%說謊咯?!」
馬郁雯在三立節目中指出,獨家掌握柯文哲USB記帳內容「2022/11/1小沈1500沈慶京」,雖然民眾黨解釋「小沈1500」指的是時間,但她堅信1500代表的是1500萬元,而消息來源是檢察官,強調對此消息源頭有200%的信心,因為她已經與這位檢察官保持聯繫7年,相當可靠。
為此,北檢連日來傳喚《鏡週刊》及《菱傳媒》記者到案說明,加上今天傳喚馬郁雯,北檢傳喚至少5記者調查洩密案後才發布新聞稿澄清。
北檢發布新聞後,不少人提出質疑。黃光芹臉書今天發文質疑「所以,馬記者200%說謊咯?!」
資深媒體人謝寒冰也在臉書開嗆「不出所料,北檢果然來個查無實據、絕無洩密,還恐嚇不能再質疑北檢洩密,但我從來沒質疑北檢啊,我根本認定你就是洩密!」
媒體人樊啓明認為,早上9點30約談,一個小時後記者搭車離開,最後下午3點調查結果出爐,連新聞稿都準備好了,就問到底查了些什麼?
媒體人黃揚明透過臉書指出,北檢連傳訊媒體日期都搞錯,今天的新聞稿提及「承辦檢察官分別於11日、12日、16日,以證人身分傳喚撰稿之」,但菱傳媒該記者是在13日被傳訊,鏡週刊記者在12日、三立記者則是今天16日被傳訊,那北檢的新聞稿提到的9月11日是傳訊誰?13日又為什麼沒提呢?下次記得核稿再發。
北檢今天針對調查結果說明,經初步查證,記者報導依據消息來源轉述見聞或依據多年採訪經驗、本案關係人之公開受訪內容及法院發布之新聞稿內容等素材,綜合分析判斷後撰稿。另記者報導之消息來源均非來自本署、廉政署、調查局及法院等相關公務人員。衡以,上開報導與本案卷證亦有諸多不符之處。
北檢表示,依目前查證情形,足認本案偵辦團隊絕無洩漏偵查內容之情事。至於記者基於保護消息來源之天職及新聞倫理要求,而拒絕透露提供訊息者之真實身分,宜予尊重。因此,請外界勿再以臆測、捕風捉影之方式,無端指摘本署或偵辦團隊有違反偵查不公開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