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交通局公布第17批高風險駕駛事件專區名單,共計10案。駕駛人均因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肇事致人死亡,駕駛執照吊銷後3年內不得重新考領。

台南市政府交通局表示,台南市高風險駕駛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於112年8月11日公告施行,針對汽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致人重傷或死亡,或受社會矚目的交通違規事件,於裁決處分完成後將相關資訊去識別化,公布於交通局網站「高風險駕駛事件公布專區」。
台南市政府交通局說明,此次第17批高風險駕駛事件共計10案,違規地點分別為後壁區2件、永康區2件,以及中西區、新營區、麻豆區、西港區、歸仁區與東山區各1件。涉案駕駛人皆因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肇事致人死亡,駕駛執照經吊銷後3年內不得重新考領。

台南市政府交通局呼籲,由於交通違規具有高度威脅風險,常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市府期望藉由公開高風險駕駛人資訊發揮警惕效用,提醒民眾務必保持防禦駕駛觀念並小心駕駛,避免高風險駕駛行為,確保行車用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