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精品LV不滿大陸廣東省汕頭市一名服裝業者,其商標與LV「老花」雷同,怒告陸知識產權局裁決不公,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一審駁回LV全部請求,認定「老花」原型可追溯至中國傳統「寶相花」及「柿蒂紋」,屬全民共享公共文化資源。
法院指原型源自中國千年紋樣
陸媒《九派新聞》報導,這起案件起因於業者黃民耀,註冊一枚四瓣花卉圖形商標,LV認為該圖案與旗下經典「老花」元素相似,因此向大陸知識產權局申請宣告商標無效。該局審查後認定,兩款商標在具體圖案細節存在明顯差異,一般消費者不會因此產生混淆,因此維持涉案商標有效。LV不服裁定,進一步將該局告上北京知識產權法院。
法院認定,四瓣花卉圖案並非LV獨創,其文化原型可追溯至中國流傳千年的「寶相花」與「柿蒂紋」,這類傳統紋樣經過長期演變,已成為公共文化資源,不能由單一品牌壟斷。報導表示,這已是LV第6起涉及四瓣花卉圖案的商標訴訟,在此之前,LV把大陸飲料業者「茉莉奶白」相關商標提起訴訟,引發熱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