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郭姓禮儀師因缺錢加入詐騙集團,負責保管帳戶及交付提款卡,日薪1500元,僅僅兼差2天即涉入11起詐騙案,入手3000元薪酬,後遭警方逮獲。彰化地方法院審理,認為郭男貪圖不法利益,依加重詐欺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
判決書指出,郭男與陳男、林男、蘇男等人在2020年加入代號「Boss」的詐團,該集團分工細膩,郭男負責保管人頭帳戶提款卡並交付車手的工作,成員平時不碰面,僅以通訊軟體「Telegram(俗稱紙飛機)」討論「工作日期」。
2020年11月10日至11日,該集團對11名被害人施以詐術,以網路購物錯誤須解除分期付款為由,詐得約60萬元,郭男收到林男聯絡「工作日期」,約蘇男到彰化員林市會面交付提款卡,團夥取得贓款後再轉交給上游成員,以此隱匿詐款去向。
彰化地院審理時,郭男坦承犯行,辯稱從事禮儀師工作月收入約3萬元,因想兼職而涉險,工作2天報酬約3000元。
檢方認為,被告郭男涉及詐欺、洗錢等罪行,應予以嚴懲。法官審理認為,郭男貪圖不法利益加入詐欺集團,依共同詐欺取材罪共11罪,各處1年2個月至1年4個月不等徒刑,應執行3年,並沒收犯罪所得3000元。(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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