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前鎮區昨(18)日晚間7時許,發生一起車禍案件,45歲陳男騎摩托車行經鎮中路時,突有野貓竄出,陳男閃避不及撞上,造成多處擦撞傷,貓隻當場死亡。

陳男昨晚行經鎮中路時,突有流浪貓隻從路旁竄出與之相撞,機車因此失控打滑約30公尺,直到撞上停在路邊的汽車才停下,貓隻造成陳男多處擦撞傷,貓隻則當場死亡,員警獲報後,確認陳男酒測值為0,而貓隻則為流浪貓,已通報相關單位進行處理,後續詳細肇事責任將由交通大隊進行後續分析研判。
警方表示,若肇事動物為人為飼養之寵物,飼主若因管理疏失致使寵物在道路上奔跑影響交通,將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條規定,處以最高新台幣600元罰鍰。此外,飼主亦可能涉及違反《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前鎮分局呼籲,民眾如有飼養寵物應妥善看管,勿任意放養或疏縱動物進入道路,以免發生交通事故危及人車安全。
根據台灣動物法律扶助協會資料顯示,非故意傷害使動物遭受傷害,導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者,可依《動保法》裁罰1萬5千元以上、7萬5千元以下罰鍰,若查明是「故意」虐待,可依《動保法》25條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元以上、2百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