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白牌車駕駛載到爛醉的正妹,結果色心大起將人載到中和烘爐地附近開始上下其手,事後遭到提告,駕駛被判刑1年8月,但最讓他吃驚的,對方竟是男兒身。
判決指出,駕駛白牌車男子阿文(化名)在去年228連假清晨載到一名年輕貌美的正妹,阿文見他酒醉昏睡起了色心,於是將車開到新北市中和烘爐地附近的涼亭,開始侵犯猥褻正妹,結果對方驚醒後報警處裡,做筆錄時,才發現所謂的正妹原來是男兒身。
新北地院審理時,認為阿文未遵守執業道德,為逞一己色慾,趁著對方酒醉不能抗拒,著手為性交行為而不遂,因此依乘機性交未遂罪判他有期徒刑1年8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且要接受5場法治教育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