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諾偷吃再犯罰50萬!他把協議當作屁…遭提告判賠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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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台中市許姓女子偷吃小王結果被老公發現,老公事後跟小王簽署協議不得再犯,如有違反每次需給付50萬元整。結果小王把協議當作屁又2度偷吃,遭法院判賠100萬元。

男子偷吃人妻遭提告求償,日前遭判賠100萬元。(示意圖/PEXELS)

判決指出,許姓女子丈夫前年發現妻子外遇簡姓男子,2人坦承過去1年間有不正常往來並發生多次性行為,當下雙方簽署協議書,要求不得再犯,如持續發展婚外情的話,每違反1次須給付50萬元。

結果簡男事後跟許姓人妻仍持續往來,除了發送裸身自拍照以外,還持續視訊聯繫,讓許女丈夫怒告求償,認為簡男破壞夫妻間婚姻的圓滿幸福,侵害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導致其精神受有莫大痛苦,請求應賠償非財產上損害50萬元。

法院審理時,認為簡男行為已逾越一般夫妻,應負忠誠貞潔義務之通念所能容忍之範圍,不法侵害楊男配偶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許姓人妻丈夫請求簡男賠償非財產上之損害50萬元,尚屬適當,應給付共計10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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