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地集團創辦人鍾嘉村「怕斷頭」涉操縱股價 雄檢追加起訴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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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集團創辦人鍾嘉村為避免旗下北基公司股票遭銀行斷頭,指示主管和勾結股市仲介操縱股價,不法獲利約新台幣3698萬元。雄檢偵結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追加起訴鍾男等9人。

三地集團創辦人鍾嘉村(右2)涉嫌操控旗下北基國際公司股價遭逮。(圖/資料照/中時)
三地集團創辦人鍾嘉村(右2)涉嫌操控旗下北基國際公司股價遭逮。(圖/資料照/中時)

三地集團創辦人、北基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鍾嘉村等人涉及三地集團與開陽能源等公司光電弊案,但檢方另接獲鍾嘉村等人涉嫌操縱股價情資,指揮組成專案小組偵辦。專案小組自去年12月至今年1月間前往多處搜索,傳喚相關人士到案,其中三地集團李姓副董事長、鍾嘉村個人財務秘書曾姓女子去年12月30日遭羈押。全案經檢察官完備事證,偵結依法追加起訴鍾嘉村等9人。

檢方調查,前台東縣長吳俊立等人持有大量北基公司股票,但去年4月間考量鍾嘉村涉訴訟交保因素,恐影響市場信心,因此陸續尋求鍾嘉村安排出售持股。他為求順利出售,且為免大量集中賣壓造成股價下跌,導致其以個人及高雄客運名義向多間銀行設定質權貸款的北基公司股票遭強制賣出斷頭,便指示李男、曾女以相對委託等方式操縱股價。

鍾嘉村先指示李姓副董事長洽商呂姓股市仲介、某證券法人部雷姓副總經理,覓得買方後,雙方議定以提供買賣股價5%的折讓款,以及每股1元仲介費作為轉單交易條件。自去年7月25日至9月10日間,由買方以公司帳戶承接出脫的北基公司股票,並藉由連續委託買賣而相對成交方式,製造交易活絡表象。

檢方認定,鍾嘉村等9人以非正當投資手段誤導投資人,影響交易秩序,獲取折讓款與仲介費等逾3698萬元犯罪所得。雄檢偵結後,認定鍾嘉村等人涉犯證券交易法通謀為相對委託、連續相對成交以製造交易活絡假象及連續高買以拉抬股價規定,追加起訴鍾嘉村等9人。(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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