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金王子林知延8年前與新光金公主吳欣盈結婚,後來林男以吳女與其他男子「碰嘴」被拍親密照等理由訴請離婚,台北地院認定無法證明吳女有出軌行為,駁回林男的聲請,林男提上訴,高院逆轉改判准離婚。全案可上訴。
林知延提告指控妻子吳欣盈有外遇,但吳女否認辯稱拍攝碰嘴照片的地點是公開場合,她與對方並沒有男女私情,也無單獨出遊等不當情事,她跟林知延解釋後,林男也表示理解,她為傳宗接代生育,也接受人工受孕,並無破壞婚姻的情事。
北院採信吳女辯詞,認為林男所提的證據無法證明2人有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況且林男找來徵信業者對吳女非法蒐證並且被檢方起訴,林男對婚姻破綻的發生有責程度較高,林男不得聲請裁判離婚、判決駁回。林知延上訴,高院審理今判決,逆轉改判准予離婚。
中時 林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