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官有紘/綜合報導
台中潘男日前闖派出所,竟亮出20公分長魚刀朝員警揮舞大喊「搶劫」,3名員警當場將潘男制伏。台中地院審理後,依加重妨害公務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男子持刀闖進派出所「搶劫」。(圖/翻攝自市警局臉書)
檢警表示,事發在2022年10月30日晚間9時許,從事消防工程為業的潘男,不明原因闖入東山派出所內,右手事先藏好長達20公分的魚刀,並在派出所內大喊「搶劫」,而在場的2名吳姓和洪姓等3名警員,見狀將潘男制伏逮捕。
潘男面對偵訊時,供稱魚刀是父親所有,平時用來切菜,並從家裡廚房帶到派出所內,至於為何會衝到警局搶劫,潘男則表示:「不清楚」,警方訊後交由檢方複訊,事後依加重妨害公務和恐嚇2罪起訴潘男。
法官表示,潘男用以強暴方式妨害公務,更以言語恫嚇被害人,漠視國家公權力,造成員警職務安全,但被告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最後依加重妨害公務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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