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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院今天開庭審理馬來西亞籍蔡姓女大生命案,凶嫌陳柏諺表示,出獄後會抄心經迴向給蔡女;蔡女辯護人則請求法官判處死刑。法官庭末諭知全案辯論終結,明年1月16日宣判。
陳柏諺表示,他受蔡姓女大生囑託要2人一起死,希望蔡父、蔡母把女兒嫁給他,之後出獄會奉養蔡女父母及自己的爸媽,並持續抄寫心經迴向給蔡女。
蔡女辯護律師指出,陳柏諺至今否認殺人犯行,僅承認加工自殺罪,請求法院參酌長榮大學馬國女大生命案判處陳柏諺死刑,別讓台灣淪為馬籍學生地獄。
公訴檢察官認為,事證顯示蔡女沒有輕生意圖,不可能與陳柏諺謀為同死,至於陳柏諺曾向警方表示殺人,並不符合自首減刑規定,犯罪事證明確,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士林地方法院指出,此案於今年1月起密集開庭審理,今天辯論終結,將於明年1月16日宣判,陳柏諺同意宣判當天出庭聆判。
全案起於,陳柏諺去年4月間透過IG(Instagram)私訊被害蔡姓女大學生,但2人無密集往來。同年10月3日,陳柏諺主動聯繫蔡女,2人密集來往,陳柏諺也多次出入蔡女位於台北市的租屋處。
檢警調查,陳柏諺聲稱,去年10月13日上午10時許,在蔡女租屋處索討新台幣9萬餘元遭拒,心生不滿,徒手掐蔡女頸部致死;陳柏諺犯後逃回新北市租屋處企圖尋短,在警方救護期間脫口而出「我殺人了」,全案因而曝光。士林地檢署去年11月依殺人等罪嫌起訴陳柏諺,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