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參加《明日之星》節目選秀獲得冠軍的女歌手轉型成網路直播主,與一名男粉絲互動親密,但他卻因女歌手與別人互動親密,竟要脅曝光清涼照,想要回150萬斗內錢挨告。
判決指出,女歌手曾參加許多歌唱選秀節目,其中以《明日之星》獲得選秀冠軍,隨後轉戰直播圈,擁有20多萬粉絲,還與其中洪姓男粉絲成為親密網友,但洪男近日卻發現女歌手除了他以外,不滿還與別人互動親密,竟用清涼照要脅想討回斗內的150萬元,
檢警調查,洪男在去年5、6月間恐嚇女歌手說,「妳知道我手機有多少妳的照片嗎?不管妳穿什麼的,有奶的……我PO在主播群,要看一起看啦」,以此要脅她將之前斗內的150萬返還,遭到對方報警提告。
法院審理時,洪男辯稱只是想嚇嚇對方,因為想了結這段關係,但雙方至今卻未和解,法官審酌洪男相關背景後,最終依犯恐嚇取財未遂罪,處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