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11歲女孩!離譜婦人竟把她帶回家「給26歲兒當媳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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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蕭瑋玲/綜合報導

大陸雲南發生離譜案件!一名婦人看中一名11歲女孩,竟把她誘拐回家要給26歲的兒子當老婆,還在家裡住了4天,最終法院判她兩年有期徒刑。

楊姓女子趁美美無人照顧時,將孩子帶走。(示意圖/翻攝Unsplash)

據《澎湃新聞》報導,住在雲南曲靖市的楊姓女子,2023年2月在貴州某村莊遇見11歲女孩美美(化名),楊女覺得她乖巧可愛,竟想把她帶回雲南當媳婦,嫁給自己26歲的兒子。如此荒謬的想法,外人看來不可思議,沒想到楊女竟然付諸實行。

之後楊女真的找到了美美的父親,便提出要求,張父直接拒絕。沒想到幾天後,楊女與兒子來到美美家,趁父親不在,合力將她帶回雲南,後來美美在楊女兒子家住了4天,才被警方救出。

2023年2月20日,楊姓女子被警方拘捕歸案;2月24日,楊女兒子經警方電話通知到案,母子兩人均被刑事拘留。

2023年12月15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犯拐騙兒童罪,分別判處楊姓女子與其兒子有期徒刑2年及7個月,兩人不服提出上訴。2024年3月7日,法院作出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報導指出,二審查明,母子倆拐騙不滿14歲未成年人脫離家庭的犯罪事實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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