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今天將國民黨團所提「國防自主無人載具科技發展及採購條例草案」、民眾黨團所提「強化國防自主暨無人機產業發展條例草案」,以及行政院所提「國防自主無人載具採購特別條例草案」,交經濟、外交及國防、財政3委員會審查。

行政院會6月18日通過國防自主無人載具採購特別條例草案,編列所需經費上限為新台幣2100億元特別預算。立法院會在6月26日處理報告事項時,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提議此案暫緩列案,並挾人數優勢表決通過。
國民黨團、民眾黨團則在6月30日分別提出黨版無人機條例草案,國民黨團提出「國防自主無人載具科技發展及採購條例草案」,6年共2400億元,採公務預算逐年編列,每年400億元;民眾黨團提出「強化國防自主暨無人機產業發展條例草案」,回歸公務預算,實際經費由行政部門依財政狀況及需求,在遵守財政紀律法前提下編列。
立法院今天上午召開院會,在處理報告事項時,朝野黨團無異議,將國民黨團所提「國防自主無人載具科技發展及採購條例草案」、民眾黨團所提「強化國防自主暨無人機產業發展條例草案」,交付立法院經濟、外交及國防、財政3委員會審查。
針對行政院所提「國防自主無人載具採購特別條例草案」,原議事處意見,擬交外交及國防、財政2委員會審查,民眾黨團則提議改交經濟、外交及國防、財政3委員會審查,朝野黨團經表決,在野黨以人數優勢,將院版無人機特別條例草案,交經濟、外交及國防、財政3委員會審查。(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