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僑開罰台糖沒事 國民黨:請賴總統協尋當年賴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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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國營事業台糖公司未通報致癌油爭議,國民黨文傳會主委陳以信今(4)日批評,衛福部、經濟部接連替台糖說明「不用通報」,是在替台糖尋找脫罪理由。他指出,賴清德總統擔任台南市長時訂定的台南市食安自治條例,要求食品業者發現上游供應食品有危害之虞,應於48小時內主動通報,質問當年那個「把食安當國安」的賴市長到哪裡去了?

台南市政府日前派員稽查台糖總公司。(圖/台南市政府提供)
台南市政府日前派員稽查台糖總公司。(圖/台南市政府提供)

陳以信表示,他肯定當年賴清德市長強化食安的作為,但也呼籲現任賴清德總統「協尋賴市長」。陳以信說,台糖既已買進中聯油品,並可依食安法授權進行檢驗,即可認定該油品已屬產品原材料。當台糖自主檢驗發現苯駢芘超標時,已形成食安風險通報義務,應立即通知主管機關當地衛生局。

陳以信進一步表示,依食安法第3條與第7條,「產品」本來就包含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蘇丹紅事件時,衛福部曾公開說明,食品業者如果發現「原料或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就應主動通報。他質疑,到了台糖事件,原料卻被說成不算產品、不用通報,相關說法前後不一致。

他並以南僑案作為對照指出,南僑同樣因為原料油異常未通報,被裁罰300萬元;台糖同樣驗出問題原料,中央卻說「不用通報」。陳以信批評,同一部食安法不應對南僑與台糖採取不同標準。陳以信表示,台糖是否違法,應由主管機關依照法律進行調查,而不是由行政官員先替台糖下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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