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控25年前男友性侵!澎湖激情4天「胸口瘀青」 求償550萬元結果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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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奕緯/台北報導

一名旅居美國、與丈夫育有2子女的人妻,透過臉書聯繫上25年前大學時代前男友楊姓男子,竟與楊男同遊澎湖4天發生性行為,還胸口瘀青受傷,事後告性侵不起訴,再偕同丈夫求償550萬元,台北地院判決楊男應賠20萬元。

人妻外遇(示意圖/Pixabay)

判決指出,人妻與楊男1993年至1998年就讀大學時交往,女方還意外懷孕,考量兩人年紀尚輕、在學無工作,共同決定將懷孕5個多月的胎兒引產,1999年女方赴美國進修並定居,兩人分手再無聯絡,直到2016年7月間,女方用臉書主動聯繫楊男敘舊。

人妻與楊男使用臉書及LINE聯繫3年,2019年7月間相約去澎湖旅遊4天,投宿「幸運海彎海景民宿」,發生性行為,過程中還造成人妻胸口嚴重瘀青,她回到美國後向丈夫聲稱遭暴力性侵,為此去看心理醫生,治療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並提告楊男刑事強制性交罪。

人妻的強制性交罪告訴2020年被澎湖地檢署處分不起訴,再議不成聲請交付審判也駁回,她與丈夫2021年再對楊男提起民事求償,主張遭侵害性自主權、貞操權、身體權、丈夫配偶權,共求償550萬元。

楊男抗辯,檢方已認定他沒有強制性交犯行,人妻身體權、性自主權、意思決定自由並無受到侵害,丈夫配偶權也沒有受到侵害,請求法官駁回求償,判決免賠。

法官審酌,幸福民宿監視器錄影顯示,人妻曾主動對楊男搭肩,兩人相處關係尚屬正常,無法逕認楊男與人妻性行為是違反她意願,不過楊男坦承知道女方有配偶,仍與她共遊澎湖4日,同居一室發生性行為,認定楊男有侵害配偶權行為,判決賠償2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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