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姓男子3年前起涉嫌在網路販賣性影像,更喬裝成女性騙取成年、少年男性,於視訊過程中製造性影像再重製販賣,檢警查扣6918部性影像,逾300名男性受害,中檢日前將他依法起訴。

台灣台中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檢方於民國113年12月間,接獲7名被害人受騙遭側錄及散布性影像並提出告訴,立即指揮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南投縣與雲林縣警局刑事警察大隊、台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等單位成立專案小組偵辦。
經調閱涉案人22歲洪姓男子的金融帳戶資料、社群網站X帳號設立IP網路位址後,於今年5月14日,指揮警方前往洪男位於台北市信義區的住處執行搜索及拘提,當場查扣手機、隨身碟(內含1484部性影像)、筆記型電腦(內含154部性影像)、Google雲端硬碟(內含5135部性影像)、MEGA雲端硬碟(內含145部性影像)等證物。
辦案人員查出,洪男就讀台大法律系(已於今年6月畢業)期間,自113年間起,在Instagram、交友軟體上,找尋屬意的成年男子、少年網友,以喬裝女性方式攀談,再以預先擬定影片腳本,配合變聲器軟體同步說話,誘使成年男子、少年於視訊過程中製造性影像,共錄得289部成年男子、32部少年的性影像。
此外,洪男自111年間起,在社群網站X設立帳號,招攬網友加入Telegram群組,並於群組內刊登購買、交流所得的性影像販售目錄,以每部新台幣200元至2500元價格,販賣成年男子、少年性影像共203部,並自112年間起,將購買、交流所得的成年男子、少年性影像重製後,非法散布、販賣。
洪男到案後繳回12萬5000元的犯罪所得,經檢察官複訊認定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全案經檢方接續清查傳訊40名被害人、相關證人後,依查獲事證偵辦後,日前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嫌起訴。
檢方審酌,洪男自111年間起,共側錄289名成年男子及32名少年的性影像,散布並販賣203部影像,另有大量重製的性影像,總計查扣6918部性影像,被害人數眾多,罪刑重大,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