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今(28)日傍晚發布總統令,監察院長陳菊已正式請辭監察院長及監察委員職務,並同步卸下國家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一職,總統依法予以免職,將於2月1日起生效。對此,總統賴清德晚間參加民進黨尾牙時,親自說明「勉予同意」原因。

賴清德表示,陳菊院長是美麗島事件的受刑人,一生為台灣的民主奮鬥,令人敬佩。後來她接續擔任國民大會代表、高雄市市長、總統府秘書長、監察院院長,為國家、為社會,也為人民做出了貢獻。

賴清德提到,前不久陳菊院長因中風身體不方便,在第一時間就提出辭呈,自己當時認為若好好復健的話,陳菊是有機會重新回到崗位上,繼續為社會服務。

賴清德接著指出,但後來因為復健需要更長的時間,也基於想要讓陳菊專心進行復健的工作,所以最近她又提出辭呈,「我勉予同意,也希望菊姐能夠早日康復。同時請監察院李鴻鈞副院長代理陳菊院長的職務。以上說明,謝謝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