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彥昇/台北報導
立法院今(9)日三讀通過《環境部組織法》,環保署升格為環境部,下轄4個三級行政機關:氣候變遷署、資源循環署、化學物質管理署、環境管理署。
立法院三讀通過,環保署升格環境部。(圖/記者黃彥昇攝)
根據三讀條文,環保署升格為環境部,並新增氣候變遷署、資源循環署及環境管理署,化學局則升格為化學物質管理署;將整併環境檢驗所、環保人員訓練所為三級機構「國家環境研究院」。
環境部業務包含:溫室氣體減量與氣候變遷調適、廢棄物清除處理、資源循環、化學物質管理及災害預防應變、環境管理及執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的督導、協調及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