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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一名劉姓女教師繼承父親37萬元遺產與490萬元債務,遭銀行強制扣薪長達18年,共計還款638萬元。然而銀行繼續強制扣薪,表示償還的638萬元仍不夠支付利息,本金490萬元仍未還清,讓劉女氣炸提告。
女老師扛鉅額債務。(示意圖/pixabay)
根據法院判決書,劉女的父親於2002年10月6日過世,劉女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繼承了37萬元遺產與490萬元債務。2005年5月27日起,劉女每月遭銀行扣薪1萬9千元至2萬7千元不等,至今已還638萬9949元,超過本金490萬元。
銀行指出,每月的利息加上逾期違約金為3萬2988元,然而劉女每月頂多還2萬7203元,完全不夠支付利息,因此劉女不僅尚未還清利息,本金也沒有還清。
劉女氣炸提告,嘉義地方法院表示,依照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第1之3條第4項,劉女僅需以37萬元的遺產清償債務,而劉女已經給付638萬9949元,因此判490萬元債權「不存在」,劉女勝訴無須清償此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