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化處理中心BOT案合法合規 專家籲:落實執行受監督不容延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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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聞中心/綜合報導

為處理全台一般垃圾和事業廢棄物爆量的問題,經濟部和環境部推動彰濱工業區資源化處理中心BOT案,卻因部分民眾有疑慮傳出反對聲音,國立台北商業大學副教授李禮仲認為,該案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辦理BOT案招商,通過環境評估及健康風險評估,既已合法合規,公部門就應落實執行,讓民眾參與監督,千萬不能再讓民粹因厭惡與垃圾和廢棄物為鄰,而遂行情緒陳抗戕害公權力,拖累對人民有利的政策建設。

學者主張,資源化處理中心BOT案合法合規,公部門應落實執行,不應拖延有利於民的建設。圖為彰濱BOT公開會議暨健評說明會。(圖/晶鼎綠能提供)

李禮仲重申,行政程序法立法意旨清楚揭示,確保依法行政之原則,保障人民權益,提高行政效能,增進人民對行政之信賴。亦即對於依法規程序辦理的事務,正當合理的信賴應該受到保障,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業主管機關都要勇於承擔,排除意識型態作祟的民粹壓力,公權力才得以彰顯。

李禮仲認為,國內垃圾量爆量,各地廢棄物非法棄置,尤其產業復甦產出的大量工業污泥處理費暴增10倍,部分業者無力負擔,非法棄置情形更嚴重。反觀同樣情形,各縣市卻搶著台積電設廠,卻無人討論晶圓廠需要大量用水及可能產生的事業廢棄物。其實支撐台灣高科技廠商的新設焚化爐,因為鄰避現象,即使通過環評,主管機關礙於民粹,施工進度往往受阻;因此合法合規設置資源化處理中心,已是刻不容緩的必行之路。

李禮仲強調,彰濱工業區設置晶鼎焚化爐,攸關全民利益與國家發展,為維護公益性,計畫內容由當地居民與民間團體共同參與,採取優於環評法健康風險評估技術規範辦理,政府不應該鴕鳥心態,因為少數人訴諸民粹或選舉利益而退縮,需持續做好在地溝通,讓本件BOT案成為資源化處理中心標竿案件。

另外,有環保志工投書媒體,認為傳統垃圾焚化爐,民眾擔心排放有害物質傷身又破壞環境多大力反對,文中引用國立中興大學副教授吳耿東意見,現有新技術讓焚化爐提升為燃燒爐,降低對環境的污染、也可提高發電效率。中原大學環境工程學系教授張添晉舉例,產業廢棄物多還可以再利用,如污泥高溫處理可轉變成底渣及飛灰,混入建材當中使用,做到資源循環。

廢棄物需結合新技術才會有後續利用,晶鼎科技公司就有這方面的技術,包括加裝空污防治設備及脫硝處理系統、除塵設備及脫酸系統,自主加嚴排放標準,遠低於國內外法規規範,採24小時自動監測,隨時掌握排放量。對當地居民健康風險評估,也將採優於環評法健康風險評估技術規範辦理,同時因應再生能源開發,可將廢熱進行回收,直接轉換為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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