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第六警分局協和派出所日前晚間在西屯區福安橋執行臨檢勤務時,攔下一輛售價高達647萬元、外型氣派的BENZ GT43豪華轎跑,但卻發現該車未依規定懸掛前車牌,警方當場依法開罰,並協助駕駛臨時固定車牌。

據了解,當時該車駛入臨檢點,協和派出所執勤員警注意到車輛前方無車牌,立刻上前攔查。該名駕駛向警方解釋,因前車牌支架損壞無法固定,暫時將車牌拆除,待修復後再重新安裝。不過警方強調,無論車輛等級與價值,只要未懸掛車牌,就屬違規行為。
警方當場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針對「未懸掛車牌」之違規行為開立舉發單,處以新臺幣3,6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考量行車安全,執勤員警也提供束帶,協助駕駛將車牌臨時固定妥當,以利後續合法上路。
對此,第六分局長周俊銘強調,警方執行臨檢勤務,除了打擊犯罪、提升見警率,也會針對各類交通違規行為嚴加取締,無論是百萬名車還是一般車輛,皆一視同仁,依法處理。局長也呼籲,所有駕駛人平時應檢查車況,確保行車安全,避免因一時疏忽而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