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靖淳/綜合報導
台中宋姓男大生與三名瑪莎惡少發生行車糾紛,使其遭到三人持棍棒爆打成傷。對此,今(24)日檢方偵結後也將依照殺人未遂及強制罪起訴其中一名惡少張敦量,至於另外2人則是依強制、傷害等罪起訴。未料,張敦量甚至還反告男大生傷害,目前依照證據不足不起訴。
一名18歲的宋姓男大生開車並與和一名開著瑪莎拉蒂的李姓男子發生擦撞,雙方進而爆發衝突,讓李男一氣之下將宋男強拖下車,同時也夥同同車乘客張男及陳男,一併拿出棍棒猛毆宋男,使得宋男遭打到顱內出血而緊急送往台中榮總的加護病房觀治。
對此,今(24)日檢方偵結後也將依照殺人未遂及強制罪起訴其中一名惡少張敦量,至於另外2人則是依強制、傷害等罪起訴。此外,涉案人張敦量卻反告宋姓男大生傷害罪,甚至還於過程中表示對方也有動手,未料,最終檢方認為證據不足因此不起訴宋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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