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大同驚見山老鼠!開吉普車盜3百多公斤貴重木材 躲草叢被抓包狂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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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專偷貴重木材!林業保育署宜蘭分署,日前逮到一名山老鼠,在他車上起出紅檜、扁柏等貴重木,合計高達3百多公斤,通通藏在吉普車裡,他躲到草叢裡最後仍難逃法網。

警方在賴男的車內,起出扁柏4顆跟紅檜4顆。(圖/保七總隊第四大隊提供)

據保七總隊第四大隊表示,62歲的嫌犯賴姓男子犯案當天,接獲林業保育署宜蘭分署的通報後,旋即趕往現場巡查,據了解賴男開著吉普車,又帶著鏈鋸、鐵橇、電霸及千斤頂等犯罪工具,進入太平山事業區林班地的田古爾溪流域,竊取紅檜、扁柏等滯留貴重木,正在河床撿拾時,撞見宜蘭分署的護管員前來,賴男馬上躲到草叢裡,但被眼尖的護管員看到並斥喝:「誰在裡面?」他於是拔腿狂奔。

警方在賴男的車內,起出扁柏4顆跟紅檜4顆。(圖/保七總隊第四大隊提供)

第四大隊以車追人,除了會同縣警局鑑識科人員,至現場發現的白色吉普車內及犯罪工具中,採集嫌犯指紋,並依照車牌及相關線索循線追查車主身分,警方再從指紋資料庫中比對、過濾資料,鎖定一位賴姓男子涉有重嫌,並通知他到案說明,而當下放在後車箱以黑布覆蓋的貴重滯留木,宜蘭分署人員鑑定測量一共有扁柏4顆、紅檜4顆,總計318公斤。

賴男犯案的吉普車,及鏈鋸等犯案工具。(圖/保七總隊第四大隊提供)

第四大隊表示,依照行政院農業部的規定:「漂流木無烙印註記、未經裁切,單支長度小於2公尺且末徑未達20公分或單支重量未達50公斤,不得撿拾,非經縣市政府公告撿拾之前,私下任意取得都屬違法」,觸犯《森林法》第50、52條的賴男,今(29日)被依法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面臨1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及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金的超重法律責任,保七總隊第四大隊也請民眾千萬不要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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