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近日宣布,考量淡水老街、八里渡船頭老街、新月橋及大都會公園熊猴森樂園等4處熱門景點,人潮眾多,將全時段禁止電動自行車進入,宣導期間即日起至5月31日,6月1日起正式開罰,違規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300~1200元罰鍰。

近年俗稱電動自行車的微型電動二輪車愈趨普及,光是新北登記有案的就多達2萬5450輛,過去被視為慢車可行駛自行車道,但不少外型機車無異,若經改裝,時速可超過25公里,甚至到達50公里,易造成用路人危險,勸導成效不彰,決定禁行。
新北市府指出,轄內河濱公園已公告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禁止汽機車進入,但根據該條例第69條規定,微型電動二輪車屬於自行車,並未被禁止。
但官方單位近來觀察到「淡水老街」(淡水捷運站至中正路15巷沿河岸商店街段)、「八里老街」(八里渡船頭至觀海大道沿河岸段)等景點人潮密集,微電車即使合法以時速25公里行駛,仍對行人安全構成潛在威脅。
此外,新北市府進一步指出,近期接獲不少民眾反映,部分微電車業者及為追求更高速度,私自拆除原廠限速裝置,造成實際行駛速度超過法定限制,導致景點行人安全風險大幅增加,市府經綜合考量後,決定自6月1日起,全面禁止微電車進入上述4個熱門景點區域。
新北市政府表示,為確實落實此項新規範,已在4景點區域內設置告示牌,提醒民眾微電車禁止進入,宣導期間將至5月31日止,自6月1日起正式執法,凡違規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1項第2款「不在規定之地區路線或時間內行駛」,處3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以維護景點用路人與行人安全。
※本文授權自旺得富理財網,原文:當心荷包!淡水老街等新北4景點祭新規 「1交通工具」全時段禁入 最高開罰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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