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回收上路3周「高雄已收22公斤」 月底公布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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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止電子煙持續流竄市面,國健署自九月八日起在全台設置專用回收桶,鼓勵民眾主動繳回非法菸品。上路逾三周以來,已有初步回收成果。國健署長沈靜芬指出,目前各縣市仍在盤點回收量,已回報的高雄市共回收約二十二公斤電子煙,國健署預計實施滿一個月後,統計各縣市回收情形並對外公布。 

國健署自九月八日起在全台設置專用回收桶,鼓勵民眾主動繳回非法菸品。上路逾三周以來,已有初步回收成果。(圖/中央社)
國健署自九月八日起在全台設置專用回收桶,鼓勵民眾主動繳回非法菸品。上路逾三周以來,已有初步回收成果。(圖/中央社)

電子煙回收措施的推動,係因應衛福部六月底提出的「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草案規畫將「持有」電子煙納入禁止及處罰範圍,修法完成施行後將提供一個月緩衝期。沈靜芬表示,緩衝期屆滿仍持有電子煙者,依草案規畫可處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沒入相關物品。 

為因應修法,國健署自九月八日起設置電子煙回收點,最初公布四百三十一處,後續增設至四百三十二處。民眾可免具名、自主投遞,無需提供個人資訊。沈靜芬表示,國健署原則上至少每月請各縣市回報一次回收數量,現階段還不是完整統計。至於回收的電子煙是全新、使用一半或已使用完畢,目前並未要求地方逐一分類回報,待後續統計時將進一步了解實際回收狀況。 

對於民眾關心的電子煙安全管理問題,沈靜芬強調,「不管是全新的、用一半或已經用完,電子煙就是違法產品。」現行法規已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的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國健署仍鼓勵民眾不要繼續留存,應及早拿到指定回收點丟棄。

針對電子煙已成校園菸害防制的重要問題,國健署已與教育部溝通是否在學校設置回收桶。(示意圖/AI生成)
針對電子煙已成校園菸害防制的重要問題,國健署已與教育部溝通是否在學校設置回收桶。(示意圖/AI生成)

外界關心回收後的電子煙是否可能再次流入非法市場。沈靜芬表示,回收據點由各縣市衛生局挑選,多設置於有人員管理或具有監視系統的場所,專用回收桶採「只進不出」設計。回收後再由衛生局統一收集,循後端程序銷毀,由政府行政部門全程管理,降低遭取出、轉賣或再次使用的風險。 

針對電子煙已成校園菸害防制的重要問題,國健署已與教育部溝通是否在學校設置回收桶。沈靜芬表示,因考量校園安全管理等因素,目前學校並未設置電子煙專用回收桶,仍鼓勵學生將持有的電子煙帶至鄰近衛生局、衛生所等指定據點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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