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政治獻金案,今(26)日偵查終結,上午10時召開記者會說明。除了柯文哲因4罪遭求處28年6月徒刑,併科5000萬元外,在押的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則是遭求處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3年。
京華城案爆發後,前台北副市長彭振聲之前因涉嫌《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圖利罪,並有滅證、勾串之虞,於9月2日遭北院裁定收押禁見。
根據今日北檢公布的新聞稿,在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部分,彭振聲所為是違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的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
北檢表示,審酌彭振聲身為台北市副市長,本應恪守國家法令,竟明知違法而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敗壞官箴。不過彭振聲自知己過、坦承犯行,求處有期徒刑6年。因彭振聲在偵查中自白犯罪,依法減刑後求處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3年。
今日北檢起訴在押的5名被告後,後續將由台北地院合議庭決定,柯文哲等5人是否繼續收押,或具保停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