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針對職務法庭宣判彈劾案「不受懲戒」,中檢檢察官陳隆翔30日表示,顯見提起彈劾的監委以偏頗政治立場檢視,且曲解法令、斷章取義來誣陷他,此錯誤彈劾案顯然「不合法」、「不合情」及「不合理」,他接受調查時程序保障比刑案被告還不如。
前立委段宜康在2014年底在彰化縣長選舉候選人魏明谷的造勢場合,指控對手國民黨籍前立委林滄敏,擔任曲棍球協會理事長期間涉嫌詐領補助款。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陳隆翔當時在彰檢任內偵辦此案,認定林滄敏並未涉案,並對協會祕書長予以緩起訴。監委高涌誠、蔡崇義認為用法違誤、違反辦案程序等理由提起彈劾案。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陳隆翔獲知彈劾案結果回應表示,他受監察院調查以來,認為主辦監察委員以偏頗的政治立場、有色眼鏡來檢視曲棍球案的卷證資料,並違反程序正義,以曲解法令、斷章取義的方式來誣陷他。
陳隆翔說,他偵辦曲棍球協會所涉及不法事實,均已調查詳盡且無違失,未漏列被告涉犯所有法條及罪名,並已經完整評價被告犯罪全部罪責,監察院還提起彈劾,顯然「不合法」、「不合情」,也「不合理」。
陳隆翔指出,他深切的感受到監察院調查與刑事偵查在程序保障上的落差,他接受調查的程序保障比刑事案件的被告還不如。檢察官在一般刑事案件約詢,被告有緘默權、選任辯護人及請求調查有利事項等權利;而監委第一次約詢他時,就預告「以彈劾重啟再審」的態度。他強調,《監察法》已年久失修、有所疏漏,此件錯誤彈劾案,足供修法的參考,並盼監院的紀律委員會主動處理此案問案態度的監委違失。
曾針對監委所提疑點負責調查此案的台中高分檢主任檢察官李慶義也表示,陳隆翔偵辦曲棍球案並無違失,沒有司法官的「辦案成績是100分的」,因為論述不完整而被上級撤銷指正的案件很多,如果以此作為彈劾標準,會有很多檢察官都被要彈劾。
李慶義強調,提案監委絕不是因陳隆翔有部分事實論述未完整,而是因為政治上的目的,認為檢察官未追訴毫無犯罪嫌疑的前立委林滄敏,想藉此強求檢察官加以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