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議員陳科名被控從2012年起向新北市府多次施壓,協助建商加速獲取建照,涉嫌索取賄賂1717萬元;新北地院認定陳科名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合併判刑10年8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陳科名為民進黨4連霸議員,去年3月爆出收賄關說案後遭新北地院收押,直至今年初才獲交保。
新北地檢署調查,蔡姓土方清運業者2012年邀陳科名入股,盼藉此獲建商青睞以獲得承包工程機會,同時與業者協議,只要他協助取得建商發包,便可依獲得工程總價約3%報酬。
陳科名從2012到2019年間先後接受7家建商委託,向新北市府施壓,要求相關單位加速核發建照,再讓建商將土石清運工程交給指定廠商,以此方次多次獲取不法所得。
新北地院認為,陳科名以不法方式,直接或間索賄1717萬元,並認定陳科名貪汙達1307萬元,決定依貪汙治罪條例判陳科名10年8個月徒刑,遞奪公權5年。
中時 張睿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