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央社
陳姓女子涉提供銀行帳戶給卓姓男子,卓男在網路搜尋電子發票中獎照片,再以國稅局兌獎APP掃描後涉盜領獎金,並匯入陳女帳戶,檢方偵結,依詐欺罪嫌起訴陳女,卓男另案偵辦中。
卓男將中獎電子發票以國稅局兌獎APP掃描後匯入陳女帳戶。(圖/示意圖/中央社)
嘉義地檢署起訴書指出,在網路自稱「林芃宇」的卓姓男子得知國稅局發布的統一發票兌獎APP,可以不用持實體的發票也能兌獎,於民國110年4月間向居住嘉義縣的陳姓女網友借用銀行帳戶,作為中獎發票的獎金匯款帳戶。
卓男隨後在臉書(Facebook)搜尋中獎電子發票的照片,再利用國稅局的兌獎APP掃描電子發票上的QR CODE,從中盜領3名民眾共新台幣800元的獎金,並匯入陳女的帳戶,事後陳女再匯400元到卓男的母親帳戶。
3名被害人發現中獎電子發票遭盜領,向國稅局投訴,案由調查局嘉義縣調查站偵辦。陳女到案時,坦承提供帳戶給網友「林芃宇」,作為發票獎金匯入帳戶,並平分盜領的金錢。
檢方偵結,將陳女依詐欺罪嫌起訴,並追查「林芃宇」真實身分為卓姓男子,目前另案偵辦中。檢方發現卓男曾以相同手法盜領其他人的發票獎金,去年遭士林地檢署依詐欺取財罪,判處拘役55天,若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天。
嘉義地檢署提醒,民眾不要將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拍照分享於網路上,以避免有心人士截圖盜領中獎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