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奕緯/綜合報導
台大法律系名譽教授賀德芬追蹤總統蔡英文「論文門」案,向教育部調取資料,被回覆「機密應封存30年(至2049年)」,賀德芬對此提起行政訴訟,並請求國賠1000萬元,最高行政法院今(19)日宣判賀德芬敗訴確定。
全案源於賀德芬2019年12月6日向教育部申請提供蔡英文在政治大學任教期間所有升等論文、學位證書等資料,但教育部以機密應封存30年(至2049年)為的理由,回函賀德芬表示拒絕提供資料。
賀德芬不服,對教育部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判決教育部應提供蔡英文資料,並主張她因教育部拒絕提供資料,赴英國聘當地律師追查論文門,受有財產損失1000萬元,請求國家賠償。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年11月認定,賀德芬要求教育部提供的蔡英文送審著作、服務證書等資料,在當年程序結束後已還給蔡英文,不屬教育部保存的政府資訊或檔案,此外,教育部2021年6月3日訴訟期間已提供蔡英文履歷表、學位證書,業經賀德芬當庭收受,因此賀德芬請求無理由,1000萬元財產損失的真偽也未經舉證,無理由請求國家賠償,一審判決敗訴。
賀德芬不服北高行一審判決再提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今宣判上訴駁回,全案確定。